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规范第七条有效公民应当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纪守法,明礼尚德,尊重公序良俗,遵守市民公约以及其他有关文明规范。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