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八条已废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采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欺诈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