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惊险娱乐业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娱乐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安全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救护设施和人员,制定相应的急救保护措施。因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者救护不及时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