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是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