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原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平原天然林监测体系和信息系统,设立监测样点,监测平原天然林资源和生态状况,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