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构第十三条有效上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乡级选举工作机构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议事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