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胡杨林所在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设立防火队伍,配备防火设施,设置防火标志,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