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三条有效胡杨林保护规划应当根据保护对象、保护范围、资源状况和生态功能等编制,明确胡杨林保护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以及保护、修复、利用方式等内容。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