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中介机构进场登记时,擅自改变经审批确定的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等法定事项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作出审批决定的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