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并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燃气工程质量和安全。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