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第三章 协商与调解第三十二条有效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后,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