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采许可第十七条有效采矿权人变更企业名称、开采方式、开采矿种、矿区范围或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采矿许可证》。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