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禁止侵犯探矿权人的合法探矿权和财产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探矿权人的勘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对干扰、破坏勘查作业区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