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拆除。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