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五章 社会监督第四十六条有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窗口、自助终端、电话、网站等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免费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服务。依申请免费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出具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待遇证明或者个人权益记录单。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