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窗口、自助终端、电话、网站等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免费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服务。依申请免费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出具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待遇证明或者个人权益记录单。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