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条

有效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后,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相关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初步判断具有传染性或者不能排除具有传染性的,参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二)初步判断为中毒但是原因不明的,按照有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