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优秀评选活动,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实施情况纳入评选标准。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