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二十二条有效果蔬生产基地、农副产品交易批发市场、菜场、超市等应当推行净菜散装上市。农业农村、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地产洁净农产品入市。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