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鼓励第十九条有效公民应当文明生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保护生态环境,低碳生活,绿色出行,节约水、电、油、气等资源;(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减少舌尖上的浪费,文明用餐,适量点餐;(三)增强公共卫生防疫意识,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分餐;(四)减少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排放量,并按照规定分类投放;(五)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六)其他文明生活的行为规范。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