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八条有效禁止销售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摩托车。禁止利用摩托车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禁止拼装、非法改装的摩托车上路行驶。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