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六条有效下列区域及路段除市区号牌中的黑A牌照以及警用、抢险等公务用途摩托车外,其他号牌摩托车禁止通行:(一)市区四环路围合区域(不含四环),哈尔滨新区的平房片区和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区域;(二)市公安交管部门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他区域或者路段。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