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下列区域及路段除市区号牌中的黑A牌照以及警用、抢险等公务用途摩托车外,其他号牌摩托车禁止通行:

(一)市区四环路围合区域(不含四环),哈尔滨新区的平房片区和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区域;

(二)市公安交管部门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他区域或者路段。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