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六十二条有效债务人作为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不知道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受理该债务人提起的或者债权人对该债务人提起的破产申请,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可以以因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