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一百七十一条有效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债务人,其配偶可以选择同时适用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一百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