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按照规定采用划拨或者协议出让方式供应科研用地,保障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科研用地的,应当严格限制使用人的条件和土地使用用途等。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