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应当保障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科技创新类产业的用地需求。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