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第五章 服务规范第三十三条有效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服务合同载明的照料护理等级以及约定内容,向入住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