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第五章 服务规范第三十二条有效养老机构应当与入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市民政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