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规划与建设第八条有效泸水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当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体现山水宜居的地域特点和本地民族文化特色,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要体现下列特点:(一)依据自然环境特点,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推进公共安全设施以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二)体现峡谷山地地貌,坚持带状、组团型的城市空间结构,引导各功能区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三)坚持小街区密路网,注重天际线和视线廊道控制,凸显民族传统建筑风貌。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