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八章 自治县的民族关系第五十四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有互相通婚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和歧视。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提倡办事从俭、移风易俗的新风尚。地方法规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