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队伍、执法监督考核等规范化建设,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