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定期对公共厕所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