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出现损坏、移位或者丢失的,权属单位或者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更换或者重新安放。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