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