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有效本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其工伤保险相关问题按照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的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