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的社会事业第五十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师资培训,深化教育制度改革,依法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建立一支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鼓励教师到山区、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对在山区、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生活上给予照顾。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倡导尊师重教风尚,对在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