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开发矿产资源,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自治州依法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除上缴中央外,享受省对自治州的照顾,专项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在自治州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时,应当照顾自治州的利益和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