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六条有效关爱和尊重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为其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的设施、信息和服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倡导为老、弱、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的乘客让座。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设立爱心服务点、公益阅读点,为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饮用水、餐食加热、遮风避雨、看书读报等便利服务。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