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四条有效崇尚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倡导下列文明行为:(一)推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二)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拒绝过度包装;(三)出行时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机动车长时间停车等候时关闭发动机;(四)节约水、电力、燃油、天然气等资源,推广绿色新能源的运用;(五)理性消费,拒绝铺张浪费、盲目攀比,以节俭方式进行婚丧嫁娶活动。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