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五条有效本条例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地方法规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7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