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五十三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和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相关的文化、体育等活动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7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