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五十二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建立和完善应急预防和救助制度。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推行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地方法规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7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