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六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强县城和小集镇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农村能源建设,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新城镇、新农村。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