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条例/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建设互联网中医医院。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