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巴中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