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苔子茶古茶树保护条例/第三章 开发与利用第二十条有效利用古茶树资源开发旅游景区、景点,确定旅游线路,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根据环境承载能力,严格控制资源利用强度和游客人数。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