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古茶树开发利用扶持政策,引导行政区域内的茶叶企业和茶叶专业合作机构等规范发展,统一古茶树产品生产标准,提升产品质量,推动古茶树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