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施工管理/第二节 文明施工第十九条有效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完成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并与住建主管部门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