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政务处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