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文明促进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无障碍环境等文明促进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