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艾滋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根据疫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和经费投入,将艾滋病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宣传教育、预防母婴传播、综合管理和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的培养等工作需要。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